邹城房产网讯
10月5日(含)至今年底
济宁市阶段性下调
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
调整后全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3.95%
30年期100万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3.12万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济宁市符合
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条件
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协助配合下
济宁市政府决定对于
10月5日(含)后完成
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借款人
阶段性下调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
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
由LPR减20BP调整为LPR减35BP
该政策实施至2022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9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为4.3%,根据以上政策,济宁市调整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4.1%,调整后为3.95%。以30年期的100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调整后将为购房者节省利息3.12万元,每月节省利息支出86.61元。
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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