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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为体现地名命名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现将“公园新天地商务中心”拟命名予以公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8年07月24日—2018年07月30日
联系单位:邹城市民政局地名办公室
电 话:5253800
邮 箱:zcmzd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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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济宁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为体现地名命名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现将“公园新天地商务中心”拟命名予以公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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