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惠及住房困难群众,支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单位)员工,以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市农村进城就业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和各镇街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困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及其他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怡宁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位置、租金标准
房源位于孟子湖新区黄庙社区北怡宁家园,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4.00元
二、及时受理申报材料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用人单位、兖矿集团,工作时间常态化受理。根据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细则》各责任部门要随时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三、规范材料运转
企业员工可由企业集中汇总提出申请,经所属镇街批准后,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完成材料审核并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期间需部门配合的,采取转交程序办理。
四、提高信息查询效率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汇总申报名单后,转至各部门查询信息时,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进行信息查询,尽量缩短反馈时间。
五、提高服务保障标准
提高审核工作效率,按照随报随审原则进行实物配租。加快材料运转,科学调整审核流程,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对象,尽快实施配租,惠及广大保障群体。要求各级、各部门按要求认真履职、周到为群众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本通知相关要求,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各主管部门要将通知内容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部门、医院、学校、企业。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格可到邹城市房管局网站下载。
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受理材料等详情请到市房管局网站查看。咨询电话:(5215205 18854769303)
邹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