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房产网讯
祥生未来城一期交房问题,为什么开发商可以不按合同执行,延期交付只是一张纸就把业主打发了,至今没有给业主任何说法,就是把疫情环保当挡箭牌,为什么业主任由开发商宰割,业主难道就没有不可抗拒得因素吗?交房必须交各种费用,为什么开发商不处理好延期问题,给邹城业主一个交代?
处理部门:邹城市政府 [2023-06-20 10:02:3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市住建局受理回复:鉴于市住建局不具备界定不可抗力因素的职责职能,购房人应通过司法程序界定不可抗力的天数,以及不可抗力外的延期时间,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交付的相关约定,由开发企业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关于反映交房时缴纳费用问题,祥生未来城一期与业主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已作出相关约定,建议双方按照合同执行。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
来源:济宁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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