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对象根据其住房、收入、稳定就业年限等准入条件,分为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特困人员家庭:持有我市城镇户籍、经市民政局认定为特困人员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2.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持有我市城镇户籍、经市民政局认定为低保,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3.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有我市城镇户籍、符合我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有我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5.新就业无房职工:持有我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我市城镇户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周年且在我市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6.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注:1.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以一名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界定仅限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2.年满30周岁,未婚、丧偶、离异且不带子女的,为单身申请人。
3.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成员数量以居住证为准。
4.根据我市保障性住房房源情况,确定保障方式。如有空闲房源,以实物配租为主。对不服从配租的,取消其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5.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在本市连续缴纳半年以上。
如何申请租赁补贴?
提交哪些资料?
到哪里办理?
重要提示:相关表格资料,已在邹城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务网提供下载:
http://www.zoucheng.gov.cn/art/2020/2/24/art_37974_2455060.html?xxgkhide=1
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需准备资料:
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家庭收入情况认定审批表
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表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结(离)婚证书(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相关法律文书)
备齐以上资料,报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由社区初审合格后集中向上一级街道办报送。
新就业无房职工 需准备资料:
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非邹城户籍的提供邹城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结(离)婚证书(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相关法律文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证
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招考引进人才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备齐以上资料,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合格盖章后,报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镇或街道办。(招考引进人才申报,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合格并盖章后,报送至其工作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需准备资料:
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申请审批表
家庭收入情况认定审批表
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表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邹城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结(离)婚证书(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相关法律文书)
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备齐以上资料,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合格盖章后,报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镇或街道办
提交申报材料后,请保持手机畅通,耐心等待哦……
咨询电话:
5215205 5299366
温馨提示:租赁补贴由市财政直接发放到户,因财政资金账户为邮政储蓄银行账户,请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自己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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