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决定于2015年4月1日启动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购范围条件:
具有邹城的户籍低收入家庭,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4万元),以及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委、市政府引进的各类人才、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人均收入低于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家庭。
三、受理时间
开始受理时间:2015年4月1日。
5月1日前报名的,根据房源情况参与集中分配。
四、受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社区、兖矿集团、各企业用人单位。
申报范围及受理条件、受理材料等详情请到各镇街、社区、邹城市外宣网、邹城市房管局网站(http://fgj.zcw.gov.cn)查看并下载申请表格。
咨询电话:( 5212653 18854769302 18854769303)
特此通告。
邹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